10分鐘內連續三個轉彎都未打方向燈
是方向燈壞了嗎?
還是買車時忘了選配?
如果是壞習慣就該改了吧
請問是適用下列條款嗎,有檢舉期限嗎?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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