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
今天我在台中的惠中路與五權西路路口發生車禍(我與對方都在惠中路上),本人直行要往萬和路前進,對方跟我同車道普通機車要左轉,他在我右側,我從他的左後側從他左邊超車直行過去,不料我過去後他左轉擦撞到我排氣管滑倒,我人車都未倒,對方送醫肩胛骨骨折,然後該路段左轉白牌機車須待轉,他無待轉,當時綠燈轉黃燈

詢問問題:
1.這樣肇事比例我大概會占幾趴?
2.事後賠償協調是會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嗎?
3.如協調失敗會怎麼樣?

第一次遇到車禍,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只知道在第一時間一定要叫警察
文章關鍵字
有現場圖跟初判表的話,會比較容易判斷些~
一般寫在初判表上方的為主因,肇責會大些!
寫在下方肇責較小、甚至可能無肇責~
初判表是三聯單嗎第一次遇到有很多事情不太懂
tea灃 wrote:
初判表是三聯單嗎第...(恕刪)

初判表台中7天可申請
對方有受傷會比較麻煩
對方有受傷比較麻煩
希望你沒有省下第三責任險
要通知保險公司
申請調解時 要讓保險公司人員要到場
不要私下答應任何條件
好的我在去申請
小小小鼠 wrote:

初判表台中7天可申...(恕刪)
同向同車道行進中機動車輛(不管是機車或是汽車)並沒有轉彎車讓直行先行問題,而是應該後車要注意前車。當然前車如要轉彎應該要打方向燈,而且後車超車前車應保持安全距離超車。
如果前車轉彎有打向向燈也沒什麼錯,那就是後車的問題,後車負100%責任,後車前方視野往前看一定比較好,而被超的前車被要求眼睛往後後看得很清楚是很難的,只能靠小片的後視鏡,交通法規為什麼定後車要注意前車是有理由的。
報警
通知保險公司
不做任何和解 主動聯繫保險公司 加快處理 和自己追蹤(對方有受傷 不要拖)
初判表申請以利保險公司處理
有的我有保這個險,也有通知保險公司了,保險人員也說不要私下答應對方要求,說有叫保險人員處理這樣就好
要夢 wrote:
對方有受傷比較麻煩 ...(恕刪)
7天是申請現場事故圖
30天是初判表
我申請時是這樣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