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子昨天在台中市五權南路及復興路三段騎機車(直行車)擦撞違規右轉的汽車

有請警察來現場處理,警察也開了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犬子膝蓋擦傷流血,手指挫傷,有去醫院就醫並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

機車右拉桿斷裂有去機車行維修。

機車是登記我的名字,保險也是用我的名字,我已線上登記通知保險公司。

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我方有可能零肇責?

2.我方要一直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嗎?對方保險公司是找我(被保險人)、犬子(駕駛人)、我方保險公司?

3.以後合解對方保險公司是找我(被保險人)還是犬子(駕駛人)?

4.我是住台北,犬子在台中就學,交通事故是發生在台中,對方應是住台中,以後在那合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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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有可能零肇責?
先看初判表,雙方先協調責任歸屬,無法達成共識就申請鑑定

2.我方要一直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嗎?對方保險公司是找我(被保險人)、犬子(駕駛人)、我方保險公司?
可以向事故地公所申請調解,如果是要在居住地申請要先徵求對方同意
調解是由雙方當事人(你兒子)或委託人(你)及1代表(親友或保險理賠員)出席,只能2人列席參與
如果不請保險理賠員出席,可先將初判表傳給他們,看他們願意出多少和解金

3.以後合解對方保險公司是找我(被保險人)還是犬子(駕駛人)?
簽完和解書(完成和解內容)就代表雙方放棄後續追訴權利
假設某方答應的和解金後來沒給,那就算是另一場民事訴訟,根本次事故無關

4.我是住台北,犬子在台中就學,交通事故是發生在台中,對方應是住台中,以後在那合解?
同上,以事故發生地為準,要上法院也是在當地

本次事故看起來主要肇責應該是對方(我說的不算,還是要看公文)
和解金請求內容網路上可以搜尋很多參考
和解金
強制險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內容如下
強制險
強制險不管肇責幾%,全數給付
和解金就照%數算
第一次調解前最好先把明細大致列出來,不用很詳細,強制險後續醫療就算和解後還是能繼續申請
以上
PS.刑事追訴期是事故發生日起6個月,如果還是沒法和解記得要保障自己權利
謝謝 leoliou 大的回覆及資料。

所以我現在就先等初判表,再由雙方保險公司先協調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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