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後我有點撲出去 對方則是一對夫妻雙載向左倒(年約50幾歲)
一下車對方婦人就開始破口大罵 然後男生則是坐在地上 後來坐救護車走了
後來和解的時候知道男方血胸+肋骨斷裂... 女方則是輕微挫傷 而我當下也有去急診 也是挫傷
他們在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上要求我賠償34萬 並附上厚厚一疊資料(醫療費.沒辦法上班的工資.看護費....等等)
後來上警局要求調監視錄影器 竟然只有照到撞下去的那一瞬間 所以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

對方堅持一定是因為我趕著上班所以超速要超越他(我也沒注意到我當時車速多少 但鐵定也不會多快 因為那邊是菜市場)
不過他也未盡到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不是嗎

親戚認識的保險公司跟我們說對方能拿出厚厚一疊資料一定是對方有人在教 所以才會弄了一堆資料要來坳
所以也叫我每個禮拜去看兩次中醫做復健....但我除了左手關節壓到會痛和膝蓋留下疤痕外 確實是沒有任何傷勢
但為了要對付他真的一定要無病呻吟去中醫看診復健嗎...況且是發半年醫師也不會開診斷證明給我吧

還是我要去申請3000元鑑定 但又有點不服 畢竟三千塊也蠻貴的
明明直行車的責任不是比較小嗎 但若就算我肇事責任比率較小 但他的傷勢比較大我是不是也要相對賠比較多
那這樣很不公平阿 年輕人身體比較健壯錯了嗎

我只是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30萬我根本拿不出來啊~~~~

因為我拒絕賠償30萬所以他現在要上法院告我 我們變成要開始互告了
那互告一定要請律師嗎 如果沒有請我會不會比較弱勢
唉 第一次出車禍就搞成這樣 奉勸大家開車騎車真的要小心啊~~
求解各位大大 我應該要怎麼做呢~?

附上我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