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住台北縣,公司在台北市松山!
每天騎機車通勤上下班,因為公司剛好在民生東路上,所以我的行駛路線就是由民生西直行到民生東!
說話昨天收到一掛號,打開來看!
喔~~~~~天啊,又要搶錢了!
原來是在某年某月的某一日的上午(其實是2008/02/25啦!)
被躲在騎樓下的條子拍了一張動態寫真~~~
沒錯,我是行駛在機車道,有照片有證據!
但是......
台北市的交通,大家也曉得!
我被拍照的地方,正好民生西路上捷運雙連站的出口處!
有去過的人都知道,早上八點時馬路已經夠塞了,捷運站也是一堆要上班的人,再加上附近還有馬偕醫院,
小黃的數量眾多啊~~~
原先的三線道被小黃佔據一線之後,還有公車要停靠,很不幸的,在短短的一百公尺裡,就連設了兩個停靠
站,於是公車又佔據了一線道。
等於是說,所有的交通工具,舉凡汽車、機車經常都得閃避從慢車道切到快車道的公共汽車還有小黃!
OK,言歸正傳!
因為這張採證照片上顯示,我的右手邊是一輛公車,而我正好被夾在兩部車的中間……
我個人是覺得只光憑一張照片,而未考量到當時的情況,這一點讓人很不服氣!
雖然我騎車比較快但是我都很守規矩,除了閃車之外,我平常很少騎上快車道,更何況我在同一個路段已經
有兩次的"教訓"了!
警方在照像取締的同時是不是應該讓違規的民眾繳錢繳的心服口服的~~~
請問各位,如果去申訴的話,是否有成功的機會!

認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