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黑色:我方 開車 時速約30紅色:對方 騎機車 時速未知視線死角轉過來直接撞上後照鏡直接撞斷可見撞擊力道之大行經路口部分車子剛起步,所以並沒減速在視線內看到對方已經剎車不及了馬上右切&踩剎車(沒剎車痕),依然撞斷後照鏡請問這樣會有肇責嗎?謝謝我方應該很顯然是直行車路名相同(對方同路名但不同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