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樓看到網友的發表:『違停在台灣是不是無解』
結論是「台灣違停嚴重,單純是無解的道路規劃」
我的看法:
道路規劃,是人為的
是人為的,就可以被修改
民主國家,人民有權力要求政府做事
目前的道路規劃,容易違停
那我們就要求政府:規劃不易違停的道路、嚴格取締違規呀!
例如:
規劃方面:
交岔路口紅線,如果是寬大的路肩,當然是違停的好地點
那就該,把交岔路口的路肩,外推人行道,封掉路肩
違停造成後車無法通過,把他叭到精神衰弱,就沒人想停
路段中,可停車路肩,明確地規劃出停車彎,收費停車
收錢,才不會淪為住戶的免費車位
不開放停車的路肩,就外推人行道
人行道不能過馬路的地方,就圍起來
費率,依當地地價調整
菁華地段,停車當然比較貴
地大車少的鄉下,使用公共資源,也要付一點費用
而且,公有停車格要比私人停車場貴
一方面鼓勵私人供給停車,一方面增加公有停車格周轉率
立法,買車掛牌要有車位證明
配合建築法規修改,讓人民容易申請一樓做車庫使用
(但私家車佔公有地,不是付停車費,就是付罰款)
貨車停車,當然也要收費
私人營利行為,憑什麼把經營成本轉嫁社會大眾?
運費變貴就經營不下去?
效率不佳的企業被淘汰才是應該的
大型車沒有合適車位,就是提前申請路權
付費請當地交通、警察機關規劃改道措施,請民間保全公司幫你做交管
減少人民開車需求:增加綿密、便宜的大眾運輸、增加人行道...
提高開車成本:縮減私家車可用車道、收進城稅、停車費、燃料稅隨油收、違規嚴抓...
太多可以在規劃方面,事先減少違停發生的辦法了
問題不是有沒有解,是要不要做而己
取締方面,很簡單:
1.罰單金額加個零
2.開單可抽成:
警察、交通助理(檢舉達人枱面化,要受訓,有錢領,也要為檢舉內容負法律責任)
一個鄉下來的基層警察
只要認真抓違規,不用收酒店業者賄賂、不用娶有錢老婆,用娘家土地蓋宿舍,也可以成為五億探長
(開玩笑,抓違規有抽成的話,路上就沒那麼多違規可抓了...頂多算是合法外快)
監視器可以抓違規
都可以測速照相、闖紅燈照相了,監視器當然可以抓違規
例如,公車格就固定裝,都知道有在拍,還要違規,不是自己犯賤是什麼?
再說,會在公開場合、大街上明目張膽的違規,哪有什麼隱私權? 是自己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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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933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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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你的世界吧版主
要罰別人之前
先把公共交通工具都準備好
日本光東京都首都圈(東京都23區+神奈川縣&千葉縣&琦玉縣)人口就3700萬人
日本政府花了100多年完成全世界最綿密的公共交通網
良善的引導人民不用開車搭地鐵搭火車搭新幹線
搭配腳踏車走路家裡就可以到達上班地點
有些人一輩子也沒開過車買過車根本不需要
台灣人重視時間重效率
根本沒有完整的交通網
很多事情跟工作都要靠開車解決
日本的法律沒車庫證明就不能買車
光這項台灣就不可能實現
台灣停車場棟私人產權輒一兩百萬比買車還貴
光政治力就根本不會通過
順便幫你查一下
東京都(23區)面積2162平方公里 光東京都23區人口超過1350萬人
台灣面積3千6百平方公里 也不過2300萬人
版主你活在你的香格里拉就好了
不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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