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當然有解!你要不要做而己。

另樓看到網友的發表:『違停在台灣是不是無解』
結論是「台灣違停嚴重,單純是無解的道路規劃

我的看法:
道路規劃,是人為的
是人為的,就可以被修改

民主國家,人民有權力要求政府做事

目前的道路規劃,容易違停
那我們就要求政府:規劃不易違停的道路、嚴格取締違規呀!

例如:
規劃方面:
交岔路口紅線,如果是寬大的路肩,當然是違停的好地點

那就該,把交岔路口的路肩,外推人行道,封掉路肩
違停造成後車無法通過,把他叭到精神衰弱,就沒人想停

路段中,可停車路肩,明確地規劃出停車彎,收費停車

收錢,才不會淪為住戶的免費車位
不開放停車的路肩,就外推人行道
人行道不能過馬路的地方,就圍起來

費率,依當地地價調整

菁華地段,停車當然比較貴
地大車少的鄉下,使用公共資源,也要付一點費用

而且,公有停車格要比私人停車場貴
一方面鼓勵私人供給停車,一方面增加公有停車格周轉率

立法,買車掛牌要有車位證明
配合建築法規修改,讓人民容易申請一樓做車庫使用
(但私家車佔公有地,不是付停車費,就是付罰款

貨車停車,當然也要收費
私人營利行為,憑什麼把經營成本轉嫁社會大眾?

運費變貴就經營不下去? 
效率不佳的企業被淘汰才是應該的

大型車沒有合適車位,就是提前申請路權
付費請當地交通、警察機關規劃改道措施,請民間保全公司幫你做交管

減少人民開車需求:增加綿密、便宜的大眾運輸、增加人行道...
提高開車成本:縮減私家車可用車道、收進城稅、停車費、燃料稅隨油收、違規嚴抓...

太多可以在規劃方面,事先減少違停發生的辦法了
問題不是有沒有解,是要不要做而己

取締方面,很簡單:
1.罰單金額加個零
2.開單可抽成:
警察、交通助理(檢舉達人枱面化,要受訓,有錢領,也要為檢舉內容負法律責任)

一個鄉下來的基層警察
只要認真抓違規,不用收酒店業者賄賂、不用娶有錢老婆,用娘家土地蓋宿舍,也可以成為五億探長
(開玩笑,抓違規有抽成的話,路上就沒那麼多違規可抓了...頂多算是合法外快)

監視器可以抓違規
都可以測速照相、闖紅燈照相了,監視器當然可以抓違規
例如,公車格就固定裝,都知道有在拍,還要違規,不是自己犯賤是什麼? 
再說,會在公開場合、大街上明目張膽的違規,哪有什麼隱私權? 是自己不要臉!
學香港 路邊都圍欄杆起來

自然而然不會想停車....

也可降低行人直接衝出來穿越馬路的風險。

也不會有機車直接從人行道就硬幹下來衝到路上

一舉數得
死刑都可以廢除了
以現今政府的思維
應該是直接抹掉紅線
併排停車修法為不是違規
甚至把交通法規廢除 就沒有違規的問題了

wetty wrote:
另樓看到網友的發表...(恕刪)


要解決任何問題,只要從源頭下手,就能解決問題的根源所在!
要解決違停問題,根源是什麼??
根源就是道路!!

只要沒有道路,就沒有違停!!

警察可以抽成罰單我覺得挺不錯的
樓主辛苦了...但我覺得樓上的提議最有效


也開放一般民眾檢舉賺獎金,不用多,10%就好


亂丟煙蒂檢舉送環保局都有獎金了,交通違規為何不可以呢


藍綠都一樣,政府有沒有魄力而已,2020我一定投柯P,全台比照台北市
wetty wrote:
另樓看到網友的發表:...(恕刪)

支持路邊停車全面收費
之前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警察開單有獎金,但最後被民代給改了,因為民代壓力大,又眼紅警察領薪水又有外快,大概很難修法又改回去了,這近十年車子又更多了,看一下立法院紀錄大概在2009年前後改過了,早期是警政署編預算後來縣市政府編到最後完全沒有,理由是開越多獎金月多怕警察缺錢或心情不好亂開單賺錢,所以這個方法在台灣大概也過不了等於無解
五四三講一堆

活在你的世界吧版主

要罰別人之前
先把公共交通工具都準備好
日本光東京都首都圈(東京都23區+神奈川縣&千葉縣&琦玉縣)人口就3700萬人
日本政府花了100多年完成全世界最綿密的公共交通網
良善的引導人民不用開車搭地鐵搭火車搭新幹線
搭配腳踏車走路家裡就可以到達上班地點
有些人一輩子也沒開過車買過車根本不需要

台灣人重視時間重效率
根本沒有完整的交通網
很多事情跟工作都要靠開車解決
日本的法律沒車庫證明就不能買車
光這項台灣就不可能實現
台灣停車場棟私人產權輒一兩百萬比買車還貴
光政治力就根本不會通過

順便幫你查一下
東京都(23區)面積2162平方公里 光東京都23區人口超過1350萬人
台灣面積3千6百平方公里 也不過2300萬人


版主你活在你的香格里拉就好了
不打擾
把水溝蓋墊高到一個階梯的高度,成為人行道的一部分,看看還有哪個四輪大爺可以輕鬆停上人行道

沒得墊高的話,也要弄個等同階梯高度的檻,讓它過得去出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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