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在高速公路排隊下匝道時被撞到,後車應該是全責,肇事者有全險!做完筆錄後,我把報案聯單交給修車廠,修車廠說會幫我聯絡保險公司!隔幾天對方保險業務聯絡我,說修車廠報價5萬!
他們公司用財損出4萬,剩下的部分會往上報給主管用體傷補給我,但不知道主管肯不肯?
我人沒事,為了自保,有去家醫科看一下!
我的疑問是,
1: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不能全部用財損出險嗎?
2:還有就是醫療收據也才一千出頭,
根本就不夠補剩下的差額一萬元!
3:保險業務還跟我說車修好的時候,我先出修車費!然後簽和解書,
之後他再拿著收據和和解書去公司申請,然後再匯給我!
4:不是應該肇事者先出修車費嗎?
如果事後主管不肯,我不就要自己出?
個人積分:12244分
文章編號:69526404
個人積分:103分
文章編號:69526518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