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在高速公路排隊下匝道時被撞到,後車應該是全責,肇事者有全險!做完筆錄後,我把報案聯單交給修車廠,修車廠說會幫我聯絡保險公司!隔幾天對方保險業務聯絡我,說修車廠報價5萬!
他們公司用財損出4萬,剩下的部分會往上報給主管用體傷補給我,但不知道主管肯不肯?
我人沒事,為了自保,有去家醫科看一下!
我的疑問是,
1: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不能全部用財損出險嗎?
2:還有就是醫療收據也才一千出頭,
根本就不夠補剩下的差額一萬元!
3:保險業務還跟我說車修好的時候,我先出修車費!然後簽和解書,
之後他再拿著收據和和解書去公司申請,然後再匯給我!
4:不是應該肇事者先出修車費嗎?
如果事後主管不肯,我不就要自己出?


文章關鍵字
感覺保險怪怪的
明顯是對方錯
就是要對方全額修到好
那有甚自付額
就算要付也是找撞你的駕駛要錢
如果不賠到好,就跟業務說要告過失傷害
一定馬上把你車完完全全修好
明顯是對方業務想黑你錢

k7n0615 wrote:
我先出修車費!然後簽和解書,
之後他再拿著收據和和解書去公司申請,然後再匯給我!...(恕刪)


怪怪的

如果你先出錢, 且又簽了和解書, 最後下來的錢比原本少, 那少的算誰的?!
看看是否同一間保險公司,是的話要注意點囉!!
其他疑問打申訴專線問問,別亂簽文件
你有車體險又0責的話,就先出險修了啊公司會代位求償
比較想知道是那一家產險公司!
k7n0615 wrote:
上星期在高速公路排...(恕刪)
看樣子對方是公司車,會講4萬應該是對方公司覺得維修項目可以不用花到5萬這麼多,才要用體傷補差額1萬來湊

車子沒修好前或還沒拿到賠償金前不簽和解書,避免被表
第一
多方保險公司已經在跟你議價了
建議等到初步研判表出來
在送調解委員會辦理和解

第二

你可以在提出過失傷害
跟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第三

修車費用 統一由他們的保養廠
或者原廠的保養場
去做修復
那麼他們就必需先付修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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