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天中午不知要去那裡吃飯,想說金華路有一家剛開的日式輕食店,所以我就把車停在那家店附近的停車格內吃完飯,回家後,老婆才發現我的車子右前葉子板跟右前門被人用類似硬幣的東西給作畫了向附近的店家打聽才知道,原來那個停車格設立後會去擋到了一條很小的巷子的出入於是,常常有車子去停那個位子都會被畫畫結論就是在台南市金華路停車,就停在要吃的店家前面,不然一不注意就會被畫畫了提供給大家注意一下,至於那個位置就是金華路上的"隆X窗廉"最靠近路口的那個停車位,各位大大記得下次別停那個位置了!
如果非常有空的話,可以帶幾本書開台貨車去停好之後,在車上好整以暇的慢慢看看書聽聽mp3,跟他耗一耗好了~~~稍微埋伏一下搞不好還可以抓到這個慣犯!!!政府規劃停車格不洽當可以去申訴取消吧,何必要這樣破壞不知情的合法停車的車輛呢??!!
將心比心吧.停車的人不希望車被刮,被擋路的人希望車子不要停在小巷子口.那就弄個牌子在旁邊, 巷口出入, 請勿停車.只要是開車的人, 看到這樣的標語, 誰會白目再停下去.如果有, 可能不只是刮車這麼簡單了.
walakaho wrote:哈!擋到巷子出入口,...(恕刪) 停在停車格內被刮,算基本消費??那邊住戶如果有不便應該去申請把停格註銷才對,不是用這種手段吧!!看你 (哈) 這句話,不知道你的心態是怎樣。
ganlilamo wrote:停在停車格內被刮,算...(恕刪) 第一:也不知道停車格是誰畫的。我所知道的,公家機關畫的停車格很少會畫在巷子前面的。第二:只要有擋到通道,我就不會去停。第三:擋到人家出入,被刮是基本消費。
那個停車格是台南市政府劃的收費停車格,我還要繳20元那個巷子小到我跟本沒注意到,我老婆在副駕駛座也沒住意我的車子才買7個月而已,我會白目到亂去停嗎?停在巷子口,被刮算是基本消費?原來在這位大哥的心中,只要你不爽,就可以去刮別人的車子,而且還是停在公家收費的停車格?而不是去向劃格子的單位陳情?或是立個告示牌?出來混的,遲早要還的,等到苦主是你自己時,希望你也是認為被刮只是基本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