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卓蘭一名修車廠老闆,上午到苗栗140縣道堤防邊,幫客戶修車,修好車,拿著接電線要回車上,走在路邊卻突然遭失控的轎車衝撞,人被撞飛30公尺遠,摔在3、4公尺高的堤防上,太高太遠,一度還找不到人,被發現時已經斷氣。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02566

修車廠老闆遭逆向車撞死...........
修車廠老闆走在路邊
還是遭逆向車撞死
RX78NT12003 wrote:
苗栗卓蘭一名修車廠...(恕刪)


連續閃兩台車失控
本來要逆向超機車
結果對向有轎車(新聞中拍攝車)
拉回又緊急要閃機車切左
失控往對向路邊撞
修車廠剛好在失控路線上
命啊
看圖片是雙黃線

雙黃線禁止跨越超車
RX78NT12003 wrote:
苗栗卓蘭一名修車廠...(恕刪)
肇事者打零工維生 車是借來的
車主恐怕要負連帶責任
這個例子再次證明車不要借人開
寧願給他錢去租車

robin0222 wrote:
肇事者打零工維生 ...(恕刪)


連帶責任是有證據指出車主 明知他無照,或明知他已喝酒。或已知他要去犯罪

才得負上連帶責任。
RX78NT12003 wrote:
苗栗卓蘭一名修車廠老...(恕刪)


反正一條命判不到十年
台灣駕車當凶器刑期都不會太高

等等樓下又有人跑出來說雙黃線超車很正常
別說你都不會的言論跑出來
這種在國外叫謀殺罪, 台灣一律當作過失致死罪, 頂多判兩年

所以千萬別在國內亂開車, 不然你會被輕判...
事發前 賓士車的對向那台汽車 有錄到賓士車跨越雙黃線的影像
事發到現在尚未超過七天 檢舉還來的及
至於無辜生命 ~ 唉 ~島這種扮家家酒的法律 ~ 就別提了

跨越雙黃線 轉彎不打方向燈 ...等等 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台灣日常
這都源自於台灣的輕刑輕法律
法律不嚴峻不威嚴 人民當然是看輕法律 一切違規都是無所謂

jason 567 wrote:
連帶責任是有證據指...(恕刪)


沒那麼簡單啦,車主就是有管理車輛使用的義務責任,不然
為什麼貨車肇事大家都是找車主(運輸公司)賠,或出租車
求償也是找租車公司,當然車主可以在理賠後向肇事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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