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檢舉網站有以下說明:
同車號同一違規行為如遭重複檢舉,本局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 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3 條不予舉發。
請問要怎麼判定重複檢舉?
本人家中附近巷口,有一台車,天天晚上在此停放,但白天上班會開走,晚上又開回來停
白天我雖然不是每次都看到他開走,但可以看出每天晚上停的角度都不太一樣。
半年來至少檢舉15-20次以上,但警方近期都以"重複檢舉"為由而不舉發。
也許可以打110等方式來處理這類違停,但還是想知道根據23條而不予舉發,
這樣子的理由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呢?
"重複檢舉"也是由承辦人說嘴
違停檢舉送件回覆不舉發理由很多也很荒謬
例如:微罪,取證不足,重複舉發等等(本區很多樓都有案例)
cdyao wrote:
台北市檢舉網站有以下說明:
同車號同一違規行為如遭重複檢舉,本局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 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3 條不予舉發。
請問要怎麼判定重複檢舉?
本人家中附近巷口,有一台車,天天晚上在此停放,但白天上班會開走,晚上又開回來停
白天我雖然不是每次都看到他開走,但可以看出每天晚上停的角度都不太一樣。
半年來至少檢舉15-20次以上,但警方近期都以"重複檢舉"為由而不舉發。
也許可以打110等方式來處理這類違停,但還是想知道根據23條而不予舉發,
這樣子的理由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