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前方 LEXUS 或 Audi 閃方向燈時候, 10 台有 5 台 都是那種跑馬燈特效的閃燈,很容易讓後方駕駛分心,恍神個 0.3 秒 可能就會危險, 非常屁孩的設計,為什麼這種高級車會出這種害人害己的燈具難道法規都無法管制嗎?
其實這種方向燈在南部很有用,因為南部的機車騎士對汽車方向燈很無感,常常已經打了右轉方向燈,即使已經可騎乘的空間不足且距離還很遠,很多機車騎士還是硬要從汽車的右側鑽。但有序列式方向燈,右轉真的比較不會碰到還是要拼的機車騎士。
個人也很不喜歡.另外一個不喜歡的是連方向燈都改成紅色的(有些車出廠就是了),在車陣中前進時,當只能看到旁邊車道車子的單邊尾燈時,都不確定是踩煞車還是要換車道在路上開車時,會一直用餘光來收集各方的狀況,這些不直覺的設計要求其他駕駛人多花精神在這些車上.感覺這些車廠無法從底子來做好車吸引買家,只能搞這些電子花車的東西.
這種的只好請他監理所驗車一日遊了還有機會被開違規改裝,即使他是原廠配備也是有可能被開的畢竟這種花花俏俏的配備,有些老一輩的公務員眼中就真的會把你當成改裝然後再慢慢地去訴訟,再不斷的被打槍很遺憾的當初出廠檢驗合格證明,也救不了你
一個小路人 wrote:這種的只好請他監理...(恕刪) 過不了喔可以直接提出申訴證明沒改燈具甚至連去監理站驗車都可以免去罰單也可以撤單你覺得靠這種方法行的通嗎?別人原廠燈具就這樣被你檢舉浪費對方時間這樣是對的?現在是厭世?我碰到這種燈具我也沒分心我是看顏色判斷前車是否要轉彎沒人叫你看著跑馬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