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每年死於機車事故有600-700人,每天要死兩個。我看到這個數字覺得很恐怖。
我想應該有超過一半是車速過快吧?政府立法限制某些路段的時速不就是要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嗎?為何不就從機車本身的速度來限制呢?
常常看到一些機車用70以上的速度在車陣中穿梭。馬路三寶這麼多,意外狀況也不少,這麼快的速度,一旦遇上狀況,真能煞的住?
當一些廠商加大機車馬力,增加時速時,會想到騎乘者或一些無辜者可能因速度過快而發生意外?政府立法限制車速的困難在那?有人可以解惑一下嗎?
其實政府設立了很多的測速照相,找了許多的警察測速,做了許多的宣傳,每年花費不知道幾億?可能不如立一個限制機車速度的法更有效。
汽車也是如此,立法限制路段時速,卻不對車子本身做時速上的限制,只是會花費更多公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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