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18/1535083/
惡劣!遭惡意擋車比中指 休旅車險遭火車撞飛
驚險一瞬間!今天網路上瘋傳一段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影片,雲林縣斗六市後庄路上的鐵路平交道,有一輛休旅車遭前車惡意阻擋,由於火車即將行駛通過,柵欄即將放下,休旅車竟被困在平交道內,就差幾秒的時間,整輛車險遭行駛的火車直接撞飛,整個過程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錄下,並PO上網路,不少網友看了影片直呼,「太誇張了,若撞上休旅車,可能會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從影片中看到,一個火車平交道,因為即將有火車通過,柵欄即將放下,沒想到對向車道的一輛轎車,竟故意擋住後方休旅車,直到平交道的柵欄放下,將後方休旅車困住後,前方轎車駕駛先從車窗比出一個中指,才開車離去,完全不顧他人生死。
此時,受困在平交道的休旅車,看到一名婦人從副駕駛座趕緊下車,第一時沒有先去按緊急停止鈕,通知行駛中的火車,反而執意要拉柵欄通行,一度還怕休旅車遭柵欄刮傷,所幸在火車通過前幾秒,驚險的通過,並沒有遭行駛的火車撞上。
不少網友看了影片表示,「惡意擋車的駕駛十分誇張,而且離去前還比中指」、「婦人第一時間應該去按緊急停止鈕」、「若火車撞上休旅車,可能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阿!」。
由於影片未註明發生時間、案發地點,但有讀者比對出案發地點,發現位於雲林縣斗六市後庄路上,雖然並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但休旅車強行闖越平交道,有可能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第54條的規定;而前車惡意阻擋後方來車,除了涉嫌《刑法》強制罪之外,若害人車發生交通事故,也恐涉嫌《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嫌。(突發中心江宏倫/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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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闖越平交道的,甚麼時候警方才會主動開罰啊? 現在每個平交道不是都有監視器了. 每人罰個3、5萬,應該滿有效果的.
新聞中的影片,白色休旅車和摩托車,都是闖越平交道了吧.
                                        
                y00800412 wrote:
基本上路警收到民眾檢舉才請台鐵調監視器
沒人檢舉誰有時間24小時都看監視器
y大可能要更正一下
鐵警局不需民眾檢舉
紅字部分特別注意
交通罰單收不完…10大違規陷阱 你踩到幾個?
2018-04-10 10:00:00聯合報
民眾經過鐵路平交道時都會看到停看聽的警告牌,當「閃燈已亮、警鈴響起」,但柵欄還沒放下時,到底要加速往前,還是就停下來?這關鍵的6到8秒的時間差,可能讓你荷包大失血。
鐵路警察說,很多民眾誤以為柵欄放下才不能過,這是錯誤的觀念,只要閃燈已亮、警鈴響起就要停,再過就是違規要開單。
最近有不少基隆市民收到成功路平交道闖紅燈的罰單,一張6、7萬元,不僅荷包大失血,還覺得覺得很冤,民眾氣呼呼地說「柵欄還沒有放下怎算違規?」
基隆市議員楊石城接獲一名機車騎士投訴,質疑是「違規地雷」。楊石城說,成功路平交道因鄰近菜市場,每天不到七點,周邊就人聲鼎沸。有市民最近接到一張6萬7500元、闖平交道的罰單,這是小老百姓3個月的薪水都還不夠,市民違規沒有錯,可是為什麼要罰那麼高?
後來楊石城發現,去年7月開始,機車闖越鐵路平交道罰鍰最低6萬7500元、汽車則是7萬5000元以上罰鍰,且是用24小時監視器鏡頭錄影監控,「無一能倖免,民眾要小心才不會荷包失血」。
●柵欄還沒放下 算不算違規
還有一名開車的男子投訴,他開車經成功路平交道時,火車還沒來,油門一催,快速穿越,但收到罰單寫著「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罰單一張7萬5000元,他覺得好冤,指「柵欄根本還沒放下來」。
警方表示,從去年7月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條文修正案」,已將闖越平交道的罰款大幅提高,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修法將罰鍰提升至酒駕標準,為的就是降低平交道事故。
●警鈴響+閃燈 就得停下
鐵路警察局七堵派出所長謝永明表示,閃燈亮起、警鈴響起,到柵欄降下約有6到8秒的時間差,這段時間不能往前衝,而要停下。但不是警鈴響就馬上開,警方開單的原則是「看到柵欄已往下降,仍往前衝過去」,就會開單,這樣已屬刻意闖越,每月約有20餘件。因成功平交道臨近市場,違規時段以上午最多。
新北市警局副交通大隊長許正文也說,依道安規定,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時,不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就須停下;如有看守人員指示也要比照遵守,否則就要開罰。
●北市汽機車 多敗在方向燈
不只平交道有違規地雷,汽機車族也常因輕忽而違規。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因停車空間不足,北市民眾違規停車占最大宗,再來就是汽機車轉彎、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平均一年超過萬件以上,尤其後者民眾容易輕忽,一不小心就吃罰單。
尤其因現在智慧手機、行車記錄器普遍,沒打方向燈很容易被拍下來,近幾年相關檢舉案越來越多。
●10大違規項目 超速最多
基隆市警交通隊統計去年機車族十大違規項目,超速排第一,其次是違規停車,第三是闖紅燈。後面依序是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不遵守、標線行駛,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無照駕駛,爭道行駛,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修復及酒駕。
警方說,超速會奪違規第一名,主要是有的機車族誤以為固定、手持測速器多是針對汽車,其實機車超速也都一樣會被拍,有些機車車速馬表壞很久也不修,超速也不自知。
●跨雙白線 機車族最常輕忽
其中,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是機車族最常犯的地雷項目,開單的員警說,機車族常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且還一直變來變去,被攔下時往往都說,「又不是汽車沒關係,這樣也要開單?」
不遵守標誌、標線行駛也是地雷區項目,尤其是跨越雙白線、雙黃線最多。員警說,遇到雙白線、雙黃線民眾要想成「一堵牆」,就是不能跨越就對了。這種違規多是在路口發生,跨越容易發生車禍。
聯合報3/18新聞內容擷取
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斗六派出所指出,影片模糊且沒有詳細時間,但兩輛車都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休旅車強行闖越平交道,違反第1款不遵守看守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
惡意檔車的小客車,則違反第3款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違反第1款及第3款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目前已根據畫面,請兩車駕駛到派出所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