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聽不合理,但是卻是事實啊!!!看了GOOGLE地圖,對向小路叉出來的車是支線道,本方向是主幹道,支線道理當讓主幹道車輛。其實如果兩邊車流量真的大,增設一個時相號誌就可以解決交叉點的問題了。所以問題是?樓主您當初陳情的內容為何?是否文不對題或是問題就很空泛?那,市長信箱又是回覆了甚麼樣的回答呢?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高速衝過去,然後煞...(恕刪)
abang125 wrote:乍聽不合理,但是卻是...(恕刪) 回答如下,我是覺得應該規劃好後再行回覆比較有誠意。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本市新店區環河路溪園路出口十四張站前車流會有對面撞擊之危險疑義一案,本局將評估該路口整體動線調整並研議路口相關交通設施改善,以維護用路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