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台中大雪山小路,對向遇到一台新的深色TIDDA,明明他的右前方就有一大塊空間,就是不停下來等會車,一直對著我衝過來,兩車卡在狹窄道路上無法會車,他錯過會車空間20公尺以上也不敢倒車,搞得我必須倒車找一個不太寬的路段勉強跟他會車,關鍵時刻他還不敢前進,我必須冒著前輪下溝的風險閃過他,才讓車流通暢。去年有一次在北宜銀河洞也遇到一樣的事情,一堆車卡了十幾分鐘才解套。我真心建議駕駛人開車經驗不夠,無法判斷最佳會車點,不要開車進深山小路,害人又害己。
elan0254 wrote:
我必須冒著前輪下溝的風險閃過他,才讓車流通暢...(恕刪)
依照你自己的敘述,看起來就是你的問題



山路會車,靠山壁那一側的,本來就有義務要禮讓靠懸崖側的車輛先行.

第 100 條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之道路交會時,應
減速慢行。
二、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三、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駛過。但上坡車尚在
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
坡。
四、雙向車道上之單車道橋樑,設有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者,應依其指示
行駛;未設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者,如同時有車輛自兩端行近橋口時
,應先暫停並視情況,由一方亮停車燈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他方始
得行駛通過。
五、會車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
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七、單車道之橋樑及隧道不得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