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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有關違停問題,分析有五大因素。
一、【停車空間不足】
本來有停車空間的人➤
被畫上紅線導致停車空間沒了。又不賣車、不作為(陳情車位之類)、繼續違停下去、周邊民眾,用路人受害也沒報警、也沒檢舉。
日後不能檢舉?
可以等到住家失火,消防車進不去才哀哀叫,是警察選擇包庇不開單。
姑息養奸、惡性循環...⁉️
二、【附近有停車場、還是有違停】
1.這種還要解釋嗎? 就是檢舉人太少、姑息養奸、惡性循環...⁉️
2.檢舉,如果不敢檢舉就報案,建議現場觀看警察怎處理的喔!
3.#報案 不要認為報案警察就會依照規定處理,有時候太忙會連去都沒有去。可多報幾次,在場看幾次你就有經驗了。
4.另外有簡訊報案✅✅✅,蠻多人使用的很安全✅✅✅。
三、【民眾遇違規不檢舉、不報案】 日後多數只能報案
1.警察很忙,在此還是希望如果你覺得 #嚴重的違停,請檢舉不要姑息。真的不敢檢舉、怕被打會怎樣,可以報案有多種報案方式。110、簡訊、APP視訊
2.很多遇到違停抱怨怎樣的...又很善良不檢舉、不報案,搞不好下次又遇到同一台。永遠姑息養奸、惡性循環...⁉️
3.還有人遇到路邊的障礙物,又不寫市政信箱、不報案。卻質疑清潔隊在幹嘛⁉️
4.不要講用口頭跟違停的人勸告(這種幹話),他都會違反法規了,會聽你的口頭勸告嗎⁉️
5.不知道怎報案⁉️ 拜託網路搜尋就一堆了 #關鍵字 一大推
四、【警察取締】
⚠️觀念要清楚,警察取締違停是本來就該做的,是有錢領的檢舉達人
⚠️有些人要求加強取締 #併排停車、違規停車
⚠️有些人要求勸導就好,但是細則第12條,#違停能勸導嗎? 不能
所以,違停問題警察至少有一半以上責任。
⚠️警察取締機車動態較多、反而把 #併排停車2400的違規,瘋狂勸導。#針對性執法問題很嚴重。
⚠️警方執法問題,刁民要求勸導、受害民眾要求依法行政。警察並沒有兩難! #依法行政即可!
(總不可能因為沒錢就去搶錢、警察還說好,這次勸導下次不要再搶銀行了❓❓)
⚠️恐龍法律、恐龍法官已經夠多了,民眾願望就是只有 #依法行政 加強取締,很簡單。
五、【整體市政規劃問題】
1.這是新北市、甚至全台灣、全世界的趨勢,#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環境。
2.公共運輸便利性,一條公車路線的規畫可能要長達半年至一年。
3.民眾不反映問題,或可能是地位過低關係,反應很多次無效,建議直接跟議員說吧!
4.加強取締違停,把罰單費用拿來增設停車場、停車格,詳細很長一篇在此先不談。
5.行人用路問題、行車路線問題、停車場數量及分佈問題,可以給交通局建議、也能向議員陳情。也可自己去溝通協調,但是議員有團隊,#力量會比較大。
6.短期最有效、強硬的方式,取締違停。逼迫民眾改變交通方式,逼迫民眾沒車位就要把車賣掉。 #應該沒人 工作目的是為了繳罰單吧❓ 這是最快,但是最惹民怨的...
⚠️違規停車責任比例歸屬⚠️
30%地方政府規劃
30%警察勸離居多
20%違規民眾道德
20%民眾佛心不檢舉
【結論】
1.檢舉違規、寫市政信箱要求增設停車空間、向議員陳情增設停車空間。
2.若陳情無效,請向議員陳情,別懷疑你就是因為地位關係,陳情多次才沒用。
3.市長執政問題,不討論。畢竟沒責任,只要下次會選上就好。做不好、民眾只能罵、罵而已、下次選好一點的人,還能幹嘛❓
4.警察加強取締、稽查違停也是方法。不要選擇性執法!
5.警力有限,警察不是千里眼,不報案、不寫市政信箱,警察怎會知道這裡發生什麼事情?
6.不要質疑 #警察巡邏不開單,他們有其他任務。唯有報案,才能給他任務,他們才會 #積極來處理違停問題。
7.千萬不要認為報案後,警察就 #一定會去處理 的這種觀念。有時候很忙、真的就沒去處理。(別懷疑我就遇過)
🚨積極報案,千萬不要再姑息養奸、惡性循環...
✅你們也能自己書面,行文給桃園市政府,沒時間就寫市政信箱就夠囉,另外市政信箱也是一種正式公文。
✅110報案、簡訊報案、APP報案
警察取締機車動態較多、反而把 #併排停車2400的違規,瘋狂勸導。#針對性執法問題很嚴重。
jon8395 wrote:
商業的運作講求效率,...(恕刪)
魔人就只是講幹話而已阿
要習慣
以台北講
汽車數量 大於 公有私有停車格 14萬
意思就是停車格停好停滿 還有14萬台沒地方停
這還是比較有規劃的台北哦
當然我最希望的還是像日本
不過日本在1962年駐車場法 強化停車場建設 民間資源匯入
加上 日本凶宅 問題房屋 都會推掉做停車場
雖然是小型的 但日本巷弄的停車場超很多
而且有抑制車數量 (車庫法)
車庫法在1991年才接近完善
從1957開始推動
台灣汽車跟日本汽車密度差不多
但台灣機車密度6xx 日本機車密度 2xx
台灣還要規劃機車停車等容積問題
機車高於日本非常多
單純靠檢舉違停 違停就會沒有?
只是有偏執罷了
笑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