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Marco wrote:沒打燈就讓他知道與...(恕刪) 傍晚時間天色暗前檔有貼35%透光隔熱紙所以不易辨別車號但這情形下發生碰撞警察會說外車道要禮讓中線車輛,因內車道是給路口左側左轉車行駛內車道所用
jing1589 wrote:https://yo...(恕刪) 其實畫線的問題,車道寛度不足硬生出三車道,內車道過路口會向右切,到對面時就會壓中線(就算它切回去它也會感覺到危險)過這種路口忌並排,很容易撞車 苗栗這段以前還比較安全時速80-90過這路口還要切來切去的(超級危險的)內側若沒車我都壓內側車道線過路口才安全。
jing1589 wrote:https://yo...(恕刪) 對方明顯違規,但是不用浪費時間檢舉,因為會用“違規態樣不明確”作結案,(路口沒車道線可檢舉)檢舉違規的好處是用別人測試,自己就知道怎樣違規不會被罰
這沒有法規上的問題,雖然對後車不太厚道,但是這樣開不是問題。樓主你看他危險危險的,就不要開在他右後方的盲區了,看是要一股作氣衝去他前面或著減速離他遠一點都好。不要固定速度跟車並行。適當的選擇安全行駛位置,遠離三寶。
一開始看影片,直覺是對方沒打方向燈。然後看完回文之後再回頭看一次影片,真的是道路設計不良。那台verita也就是直直的開,是馬路標線自己飄來飄去的,台灣的交通事故多,跟開多快並沒有太多關係,道路設計不良佔一伴的因素以上,再來就是違規又不看路的三寶,也佔了快一半,車輛性能也佔了一小部分,真的開很快,快到車子失控,就那麼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