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這個圖片, 一定不會過, 我有相同經驗不久前才打電話給交通隊, 詢問關於違規與否判定的問題,交通隊的人電話中是這樣回覆:現在系統是, 送出檢舉單> 系統連線戶政事務所 (因應檢舉實名制)> 如果正確, 承辦員警進來看影片, 不正確的話員警會直接退件> 承辦員警審核影片, 為了避免被檢舉人"提出告訴, 會"比較嚴謹"判斷,避免以後有訴訟, 要找兩造雙方來釐清這邊有幾個很有趣的點1.就算檢舉人資料錯誤 (我的名字有異體字, 檢舉時手機系統選字跟戶政事務所紀錄的不同而被退件), 違規明明就是既成事實, 員警卻可以用"檢舉人資料錯誤"這個理由不開單, 荒謬至極, 難怪交通會這麼爛但這點又跟檢舉實名制衝突, 當時通過這法案的不知道腦袋想啥2.判定的標準, 可能因不同承辦員警而不同舉上例, app其實會主動紀錄檢舉人姓名, 我那個時期送出的檢舉案件, 就某一張單被退其他都有告發, 才發現異體字這件事情包含圖片的清楚與否, 也都是承辦員警的主觀認定3.好, 告發了, 檢舉人也無法知道是否真的有開單? 目前我沒有管道可以查詢4.我覺得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檢舉環保相關的違規是有檢舉獎金的, 我曾經送過被判定"車牌不夠清楚"的亂丟垃圾案件, 因為對方車牌實在太髒, 最後是不告發, 誰知道承辦人員, 會不會把檔案轉給自己認識的人, 再次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