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大家覺得怎麼樣?警察的工作已經夠辛苦了,還要受理檢舉磨人的案件再者,行車紀錄器的時間可以更改,畫面也可以剪接移花接木亂栽贓的案件也發生過開單的事就交給警察人員就好,民眾只要通報就好如此一來,世界就更美好了,,,,我覺得啦
milofox wrote:如題,大家覺得怎麼...(恕刪) 你也知道警察的工作已經夠辛苦了如果違規檢舉都110通報,台灣的交通違規狀況我看警局每天都接電話接不完,等警察到了違規早走了 又白跑一趟民眾檢舉警察會有交通組文書單位,在室內吹冷氣開單制單不是比警察在外奔波曬太陽來的更好
milofox wrote:如題,大家覺得怎麼樣...(恕刪) 民眾自己上傳檢舉,處理的警察都不是派出所的警察,都是辦公室正常上下班的警察,你根本搞不清楚,以為隨便一個警察都要處理民眾檢舉,好好笑的論調,愛違規不取締,就是等被另一個愛違規撞死,送你這句話。
就是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含警察上任宣示的基本責任,警察開單天經地義,檢舉內容有錯誤或是有疑慮,目前就是不舉發,而收到罰單的違規者,依法都有完整的救濟程序,發文者沒有把法規,依法行政視為當然,如果警察覺得看影片很累,可以離職呀,笑死人囉。
milofox wrote:如題,大家覺得怎麼樣?警察的工作已經夠辛苦了,還要受理檢舉磨人的案件再者,行車紀錄器的時間可以更改,畫面也可以剪接移花接木亂栽贓的案件也發生過開單的事就交給警察人員就好,民眾只要通報就好如此一來,世界就更美好了,,,,我覺得啦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