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本版看到反對民眾檢舉的人說檢舉達(魔)人太閒才鑽研交通規則如何檢舉他人

但實際狀況是很多人就算當初不是拿雞腿去換駕照, 但過陣子就忘了什麼叫交通規則

新聞就常見肉身佔車位跟人講先來後到, 左轉彎與右轉彎車撞在一起, 上坡車與下坡車卡在(狹)路中間

其實交通規則都有這些狀況誰該讓誰, 根本不需要爭論, 更不用勞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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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實際發生了一件親身遇到因不清楚交通規則的事件, 浪費了許多時間

住家門前是一條雙向通行但約只有6米寬的道路, 但無分隔島, 交通號誌, 無車道線

穿越道路時一台機車(原本在汽車後方)從汽車(汽車已減速要禮讓行人)左側超車靠近

判斷他不打算禮便停步(我已過汽車)

即使不檢舉 也應該了解交通規則


沒想到經過時那位小哥居然說"看車阿"

這時當然要告訴他正確的觀念, 回了他"看人", 小哥便停了下來

後面當然就彼此來回了幾句(無髒話, 罵人, 就是他說你應該看車, 我說行人優先之類)

他似乎認為當下的路段行人不能穿越馬路

我告知他在沒有快慢分隔島也沒有畫有雙黃線時行人是可以穿越

且如果發生傷亡肯定是要賠的
(當然他不相信)

幾句後沒想到這位小哥居然說要叫警察看誰對誰錯

可想而知, 警察來了跟我說的一樣(藍字),

這位小哥才不可置信的說那我衝出去給車撞也是車錯比較大嗎?(就是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

後面因為還來得及上班就先離開, 不清楚後面警察又跟他講什麼


如果每個用路人能多了解點交通規則就不會明明違規不知還想勞煩警察

且浪費雙方20幾分鐘
文章關鍵字
年輕人交通經驗點值才剛開始練
多發生幾次車禍以後
經驗值自然提高
不過是要付出學費的代價
反正還年輕
有的是體力
還有賺錢機會
這次遇到樓主
沒賠錢就賺到經驗值
算賺到
1. 喜歡檢舉愛違規的駕駛,是行善,無形中早就就很多人的命,愛違規沒腦的當然說魔人,
事實上是 "檢舉善人" 。

2. 很多駕駛真的都不懂交通規則,所以遇到任何爭執,我一定都是選擇沉默,
取證,檢舉,要爭的人自己去跟法官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 喜歡檢舉愛違規...(恕刪)


可惜當時我是行走在路上, 沒有行車記錄器, 不然依照這小哥對交通規則

的認識應該很容易抓到他違規
changhou wrote:
常在本版看到反對民眾.且浪費雙方20幾分鐘..(恕刪)


我會用這二十分鍾舉發
拯救更多用路人
changhou wrote:
常在本版看到反對民眾...(恕刪)


道路有畫雙黃線,行人可穿越?

那一條啊
changhou wrote:
常在本版看到反對民眾...(恕刪)

不要用藍字好嗎
手機開黑暗模式都看不到寫什麼
人家是說沒有分隔島、沒有雙黃線行人可穿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
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fanrien wrote:
道路有畫雙黃線,行人...(恕刪)
交通法規要看完整。
我確定法規是沒明寫"沒有快慢分隔島或地上畫有雙黃線時行人是可以穿越,且如果發生傷亡肯定是要賠的"。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
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c13wcl wrote:
交通法規要看完整。
我確定法規是沒明寫"沒有快慢分隔島或地上畫有雙黃線時行人是可以穿越,且如果發生傷亡肯定是要賠的"。

法規沒禁止的行為就是可以做
更何況8樓已經貼出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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