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發生車禍,警方說: 無法調查

再次強調,不是中南部,是台北市
朋友在台北市發生車禍,但他當時被撞暈,是有路人打119將他送醫,送醫之後家屬趕到醫院,家屬問醫院發生地點,醫院也告知。
家屬到該地點也確實發現壞掉的機車,然後報案。問題來了,警方調監視器之後表示: 該地點沒有發生車禍.............

有人打119報警,救護車,醫院也都證實有車禍,但台北市警方堅持沒有發生車禍。
家屬跟警方說: 或許是發生車禍之後,機車被人移動? 能否往前兩個路口查?
警方堅持: 我只能查一個路口(機車被發現的路口)
朋友被撞到進醫院,還開刀治療。
警方這樣的處理,請問該怎麼辦??

我真的很難想像,台北市警方處理態度也太消極。假如今天只是手腳擦傷,那也就算了。但今天是被撞暈,還開刀治療,結果警方還是不查。是否應該找議員陳情了?
咱們客觀點看這件事
先不要糾結警方到底有沒有問題

警方只能查看發現你朋友的那個路口
那查看的結果呢?朋友是怎麼倒在路邊的?

1、先是被撞,然後自己騎過來路邊暈倒的?
2、被撞暈,車子被牽過來,人被抱過來丟包?
3、被撞後,連人帶車滑行到路邊剛好暈倒的?

如果結果是1、的話,那警方也沒說錯

如果是2、3明顯有不對勁的地方,警察沒有理由不辦下去

所以建議你先查明到底是什麼狀況
再來想想為何警方會堅持非車禍
三下滯久 wrote:
咱們客觀點看這件事先...(恕刪)

反正就是被撞了
怎麼撞的不是警察的事??
警察不會調沿路的監視器?
什麼叫做我只能查一個路口
哪時候台灣的警察這麼爛了?
119不是消防隊嗎...
怎麼不去問119調通聯記錄,看是在哪條路或是哪個消防單位送去的,都有紀錄
再憑紀錄報警...
如是真的,就很官僚了,找議員出馬了~~~~~~~~~~~~~~~~~~~
除非機車被撞倒之後又被人移動了幾個路口,不然在機車壞掉的地方看監視器沒有看到車禍,看前後好幾個路口的畫面也看不出什麼。況且移動壞掉的機車幾個路口也會被拍到或是有目擊者,如果人是躺在機車附近總不會是把人連機車一起移幾個路口吧。
重點是現場有沒有機車被撞擊的跡象以及目擊證人,甚至附近民宅店家有沒有防盜監視器有拍到。
guest0985 wrote:
再次強調,不是中南部...(恕刪)


公務人員天不怕地不怕
只怕民意代表
你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吧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韮菜包 wrote:
反正就是被撞了怎麼撞...(恕刪)


>>> 警察不是欠你的,,去申請調閱,((應該可以的)),,
韮菜包 wrote:
反正就是被撞了怎麼撞...(恕刪)


如果當下那條路的監視器完全看不出異狀

有沒有可能是自撞摔倒的呢?
也有可能突然貧血暈過去摔倒的?

我只能說事情別說的那麼果斷
看事情客觀一點!
用腦而非用眼睛看
從文字上來看
第一
樓主不是當事人
第二
樓主是聽朋友轉述事情經過
請問樓主是否到現場查看過朋友的機車?
如果真的發生過事故
機車車身上一定可以看到被撞擊的痕跡
甚至可能殘留肇事車輛的色漆
如果樓主沒有到現場確認過
驟然下結論
是否不夠公正客觀?
部分駕駛人發生車禍是因為身體發生異常狀況
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失去意識
所駕駛的交通工具在失控的狀況下撞到或是摔倒
台北市很多道路或是巷口都有裝監視器
向警方或是里長調閱影像
應該比較有機會還原到底是自摔還是被撞
而不是只聽說就當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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