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警察會以車身沒有完全跨越為由不開單,所以只有一部分跨越對向車道的這種我會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或改用檢舉駛越分向限制線,其實單邊跨越警察不開單沒有道理,因為紅燈越線的條件也只有紅燈亮起後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就能開罰了,不需要整台車身都越過停止線,同樣是越線受罰,前後向的不需要整台車身跨越,左右向的自然也不需要整台車身跨越,這道理警察不會不懂也不能不懂。你去美術館看展,館方用紅龍圍起來禁止跨越的區域,你一腳踩過線就是違反規定了,難道要兩腳都踩過去才算跨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