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新年好,今天晚上小弟行駛國道一號南下接近麻豆交流道時,看到路邊有告示寫著"路肩通行,限小型車",還有個綠色的箭頭,我想這是開放小型車行駛路肩的意思,於是就切出去開路肩,開了約2公里,又有一個告示寫著"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因為我並沒有要下交流道,於是我就切回了外側車道,小弟有一個疑問是,我並沒有要下交流道卻行駛路肩,而且是在看到告示之後才切回外側車道,這樣有算違規嗎?如果沒有卻被檢舉了,我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呢?


這樣行駛路肩有算違規嗎?



這樣行駛路肩有算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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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在第2面限出口牌"前"打方向燈切回車道

而不是過第2面才切入車道

有人檢舉,就會收到紅單
嗜血尤物 wrote:
你要在第2面限出口牌"前"打方向燈切回車道

而不是過第2面才切入車道

有人檢舉,就會收到紅單(恕刪)

但是第一個告示並沒有寫限往出口啊,所以我才會開到路肩,直到第二個告示寫限往出口,我才切回來。
elden wrote:
但是第一個告示並沒有(恕刪)


不熟的路,路肩最好不要跑
不想收到紅單就是照標誌走,下出口後再繞回來上國道
19:29:46~19:31:18這中間有甚麼古怪?我猜應該還有一面告示牌,把影像貼上來看看。

高公局寫的
elden wrote:
各位先進新年好,今天(恕刪)

開路肩
路肩開放的.....

我一般原則是

出口我才會走

避免被檢舉回到主線道
或是[是可以回到主線道但不確定可不可以回到主線道]

人生地不熟的 我就不會走
常走的(自己地盤) 就會知道
elden wrote:
各位先進新年好,今天(恕刪)


放心晚上光線不好
車牌照不清楚
不會有單子
我朋友都是利用晚上違反交通規則
至今活得好好的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你違規了!只限出口小型車使用,你是行駛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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