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一點小擦撞
因為過路口時,我慢下來,而對方轉了一個很大幅度的彎(對方也是機車)
擦撞點差不多在斑馬線的中間
對方說,這個路口是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
我反駁說,轉彎車本來就應該要禮讓對向直行車
交通法規上是誰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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