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定速在限速+10km最不會被開單

最近有些人在內線開93km被處罰龜速車,現在政府太厲害了超速10公里罰,速度太低也罰,難怪最近我在內線速度覺得快多了,大家要像我一樣才不會被政府開到罰單,快又好開
就算你在內線開到速限+10km,遇到後方有來車比你快,你也是要讓道
ps.超速是他家的事,跟你是不是開上限無關喔
huang635555
超速是你家的事,有本事超速沒本事走路肩?
這個話題似乎在01 一直是熱門討論點
因為少了大車....或許內側真的比較好開
但是我贊成樓上大大的觀點
不管時速多少,該讓就讓..
至於別人要多快....那就...
愛情性奴隸 wrote:
就算你在內線開到速限...(恕刪)

不用讓的,因為我沒有違規我只是跟我後面的車一起正要超車,20幾年來都是這樣開了根本不會怎麼樣
tb20046 wrote:
這個話題似乎在01 ...(恕刪)

真的不用讓的,因為對方也沒辦法檢舉我,因為我也正在超車而且他如果速度比我快從我旁邊過他是超速
愛情性奴隸 wrote:
就算你在內線開到速限(恕刪)


就算你在內線開到速限+10km,遇到後方有來車比你快,你也是要讓道
ps.超速是他家的事,跟你是不是開上限無關喔

只要在內線車速達到最高速限,是不需要讓道的喔。
你這個理論是有法源依據嗎?
萬惡黑貓 wrote:
就算你在內線開到速限...(恕刪)

1.支持讓道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
      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2.反對讓道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檢舉條例要用對
Jang0110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你這篇應該要回二樓那位仁兄,我知道這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段規定沒有說需要讓道喔,國道交通警察在抓的時候,也只會針對沒有達到最高速限去抓,有沒有讓道這件事不是取締的重點。
Jang0110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我也說了,那些超車超速的人請到外線跟中線去找連結車一起超車吧,內線才是最安全的
三寶爸爸 wrote:
不用讓的,因為我沒有...(恕刪)

說“我開車開了xxx年”的被打臉很丟臉....
哪個開93被開單的,不也是大聲說我開了xxx年的車第一次被開這種單...
原來傻了這麼多年才被打醒
內車道龜仙人、職業路隊長....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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