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隨機殺人,一年死10人左右 >> 刁民:怎麼可以藉病殺人,還是要死刑啦,關起來、永久隔離
交通違規殺人 (含酒駕) 帳面上一年死2000多人 >> 刁民:我只是停一下下、我沒看到號誌、我忘了打方向燈,應該很輕微吧
而實際上因車禍,導致失能進而臥床,最終因長期臥床產生併發症致死的數據,根本沒有顯示出來
為什麼這幾位立委還有臉提這種法案??
還有,民眾的舉證設備有沒有檢驗,跟「勸導」有啥小關係?
修法原因寫沒經過檢驗、警力負擔大,然後修法內容寫「先勸導」...... 哈囉~ 邏輯還好嗎陳歐珀先生!
勸導就不用花警力開勸導單喔?
你陳歐珀 在UTC+8的標準時間 2020年5月20日 8點7分0秒 違規超車,我的行車攝影機的時間是 2020年5月20日 8點7分30秒 是有影響你的違規事實喔?
笑死.
警察取締違停,多半都馬直接拿自己的智慧型手機拍照了,你要不要也修法一下這種證據讓他無效啊! 這樣我一定天天把車子停你家門口

前幾周提這種案子的台東立委,他的台東服務處違停已經被我檢舉到不要不要的了! 請宜蘭的交通志工多多努力,站崗檢舉這位立委的服務處




來更新一下某位連署人的回應
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