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大大們午安
小弟想請教關於我月初發生的車禍案件
早晨機車中山北路4段直行往台北方向,途中行經通河街口時,我方綠燈直行中山北路車道(右1),過通河街口後
車道(右2) 都直行!無變換車道,當我通過通河街口時,義交正在指揮通河街口停等紅燈的機車右轉(往中山北路)
行駛(右1)車道,就在此時,一輛右轉機車轉彎幅度超大!切到我方車道(右2),導致我方緊急煞車,(疑似有a到
轉彎的機車)但是對方沒倒地也沒撇輪,就向後方看了看我之後就騎走了(這部份我是看交通隊的監視器才知道),目前都已經報警和告對方肇逃,也已經做好筆錄,只是滿想知道這類型的車禍,雙方的肇責比利大概會是多少? 和義交會有關聯嗎?
另!因為我的摩托車車台歪了,年齡也15年多了!!所以打算購買新車,但是需要報廢現在的舊車,才有折扣(我很窮)所以必須用這個方法才能減少我的開銷,但是我若報廢了機車還能和對方索賠維修費用嗎?
雞腸小鳥肚 wrote:
因為我的摩托車車台歪了,年齡也15年多了!!所以打算購買新車,但是需要報廢現在的舊車,才有折扣(我很窮)所以必須用這個方法才能減少我的開銷
要減少開銷,車台拉一下即可,修一下比買新的便宜,
要不,對方也不可能賠你一台新機車,
你用修的再向他要錢還比較有可能.
拉車台的費用沒有賠償折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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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已經把摩托車報廢

拉車台維修真的不貴,我一台,拉好以後,
又用了超過5年了,現在還是頭好壯壯.
照保險的理賠方式,你都報廢了,當然是最多賠你殘值,
要不,你也沒辦法修了,都報廢了,什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