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1個月後才收到罰單應該要付嗎?

大家好
如題
簡單說明一下
去年6月出車禍被撞 騎的是租借的重機
肇責是在對方身上 這個先不談
這中間做筆錄 事後警察都沒有向我提到罰單的問題 也沒有提到越級駕駛 後來初判表上有提到越級駕駛 但是也沒有開罰單
今年5月我卻收到裁決所發的越級駕駛的裁決書

自己上網查了相關資訊 只有查到這個 https://www.google.com/amp/s/auto.ltn.com.tw/amp/news/13668/43
“法官說交通違規行為成立,7 日內要完成確認,3 個月內要將舉發、裁決通知書寄送給當事人完成,逾期就不必再罰,徐男罰單應該撤銷。“

想請問所以我要去提行政訴訟請他們撤銷嗎?

感謝
文章關鍵字
放著
不要理它
你沒有房子吧?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土味評鑑員 wrote:
大家好如題簡單說明一(恕刪)


有些東西是屬於一罪不二罰的部分,行政罰會在你刑事方面結束之後,針對沒處罰到的部分追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0條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
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三個月不得舉發。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
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所以你的案件就是鑑定結束後開始算3個月,呵呵.

所以趕快去看你的鑑定結果是甚麼時候出來的吧
裁決書一般都是罰單逾期未繳才會開的,
如果樓主對罰單是否送達存有疑義,可向裁決所申訴.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有些東西是屬於一罪不...(恕刪)

我也有查到這條,但是這個事件我們沒有送鑑定
所以應該不會有這部分的原因吧?
eeone2019 wrote:
放著不要理它你沒有房...(恕刪)

我是沒有這個打算啦
maa1685 wrote:
裁決書一般都是罰單逾...(恕刪)

申訴了,但是裁決所打電話來說叫我送行政訴訟...
土味評鑑員 wrote:
申訴了,但是裁決所打(恕刪)


那你就去居住地的地方法院問一下交通裁決類的行政訴訟流程,訴狀怎麼寫、要準備甚麼.
我老婆曾收到一張罰單(高速公路車禍),做筆錄也沒說有開罰單
是事發後一年又八個月才知道被累加罰到最高額+行政費用,收到法務部執行署的公文才知道有這張罰單

因為根本就不知道也無人簽收就躺在郵局,後來去申訴,警方認為違規是事實,但降為罰原始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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