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如題
簡單說明一下
去年6月出車禍被撞 騎的是租借的重機
肇責是在對方身上 這個先不談
這中間做筆錄 事後警察都沒有向我提到罰單的問題 也沒有提到越級駕駛 後來初判表上有提到越級駕駛 但是也沒有開罰單
今年5月我卻收到裁決所發的越級駕駛的裁決書
自己上網查了相關資訊 只有查到這個 https://www.google.com/amp/s/auto.ltn.com.tw/amp/news/13668/43
“法官說交通違規行為成立,7 日內要完成確認,3 個月內要將舉發、裁決通知書寄送給當事人完成,逾期就不必再罰,徐男罰單應該撤銷。“
想請問所以我要去提行政訴訟請他們撤銷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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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788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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