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肇事離開,想請求是否有人看到or意見 5/11 下午5點多 ~報告結果~

情形是樣的,我親人住台東,5月11日 下午5點多,在要回學校的路上,被撞到,當下肇事者有下車看了一下之後,拿了一百元給受害者,之後就離開現場,被害人有記下車牌號碼,當下沒有留下肇事者,而等到肇事者離開才打電話報警,由於事出突然,被害者沒來的及反應,肇事者就離開了,之後警方有打電話給肇事者,但他不承認他有撞到人。而後由於事故現場沒有攝影機,也就沒有直接罪證,依警方的說詞,
1.由於沒證具,所以沒半法請肇事者到警局,或者把車子開過來確定
2.肇事者在事故時有下車,還有丟了100元給被害者,所以不算肇事逃逸
3.警方說由於找不到加害人,所以也沒半法領到應有的保險金
以上是警方的說詞,感覺很沒有說服力
我們知道人沒事就好,但警方的說法跟肇事者的態度,我們無法信服,基本上人沒什麼事,就擦傷,車子也是擦傷還有三角台跟前叉可能也掛了,這樣的賠償費就100元,錢是其次,重要的是肇事車主的心態,真的很想罵他"他X的生XX沒XX",話說還是一位六十幾歲的車主。
我不是被害者,我沒有權力說什麼,我只是想問問各位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出這位沒人性的XX,讓他到案。
還有,我想,車主應該已經開到保養廠修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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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報告一下目前的結果,肇事車輛從內車道向機車左邊撞下去的,我們有依大大說的去查,事後警方大約有說了一下,對方是地方人事,點到就好,我們知道事情就這麼帶過實在很讓人說不過去,但被害者傷的不是很深,當然有嚴重的擦傷,但也只是擦傷。我知道不查下去很對不起大家,但被害人只有一人在異地,我們也很怕再查下去,怕對方會動手腳,總之人沒事就好。現在我把事發的經過再次清楚交代。被害人機車在外車道是要前進直行,肇事者在內車道要右轉,兩邊都有注意到有車,都有停下來,但後來雙方沒算好,同時加速,SO..撞在一起,事發,肇事者有下車,丟了一百元給被害者,之後就離開。事情就是這麼發生的,雖然警察是人民的保姆,但我想他也是有他的人情壓力,我知道說到這,大家會覺得警察OOXX,我想這是台灣的風氣,當然我也希望新的政府可以改變現今的社會風氣,政治惡鬥下無辜的總是老百姓,我們都不是地方政要,我們只能盡力的做。這次真的很謝謝 BMW_M333大大 跟 b10520tw大大 ,你們的發聲,讓我知道這個社會還是存在著一群正義的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吧!只是在這社會,權力,地位,使社會失去了原本的義意,如果你問我,我氣嗎?回答是肯定的,我恨死了,但...,我希望事情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在此,真的謝謝大家的熱心幫忙。祝褔大家 行車平安,事事如意。
鈔票有指紋
但還要看警察大人心情
上書到水果日報
公佈對方車號
看到開版大大的敘述~
很明顯的可以看到警察伯伯打算吃案喔!

首先如果人有受傷就先到醫院驗傷!
在來到警局報案,並要3聯單!
車子有碰到機車嗎?
如果有的話機車上就會留下肇事車子的車漆!
只是需要請警察化驗!
在來肇事者有留下100元!(把那100元保留這!)
但不代表就沒有肇事逃逸之嫌疑!
被害者在受到那麼大的驚嚇來不及反應下!
來不及打電話叫警察!
對方就先行離開!
並沒有警察到場並簽下和解書!
肇事者都有肇事之嫌!(6個月內隨時都可以告對方!)
放心開版大大~現在請你親人先去驗傷!
在來把被撞的機車拍照存證!
在到警局報案~並提供你所記下的車牌號碼!(要確定車號)
並拿三聯單!
完成報案手續!
在來就等警察通知雙方到警局報案!
如果開版大大有認識委員的話~
可以請他們施點壓力可能會來的快喔!
謝謝b10520tw大,我們會把100元留下來的,希望那會是有用的證物
只是上書apple,目前我們只知道壞人是誰,但我們並沒有罪證,所以這方面...可能要再考慮 一下

另外,也謝謝BMW_M333大
我們會從這方面下手,有什麼後續的消息,會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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