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心虛或逃避本身就知道自己錯得多 並不是要他賠償我任何車子損害才能發問的好嗎? 因為並沒有嚴重到必須花上好幾萬 會發問只是想說如果是我全錯要趕緊請保險處理 以及要儘快維修車子而已 目前已全程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了就不用多做討論了謝謝
從你的敘述可以感覺到你想說服自己和網友【你雖然違規,但已盡力注意,所以自己不是三寶;對方騎太快,沒注意車前狀況】但是告訴你這一切都是你的幻想這樣的路口在便利商店起步前就可以看到兩端有無來車又何必需要停在車道上看所以你不只橫越雙黃線而且連基本注意來車都辦不到如果有看到來車還這樣騎是要故意製造車禍還是認為路你家的在我眼裡你就是全錯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星期一晚上出門到7-11寄東西後要回家就從7-11門口要騎到對面 晚上給熊熊橫著停在路中間,不撞你撞誰你側邊是有燈能看見你逆?從那超商起步,根本就是跨雙黃線迴轉的意思怎麼看你都要全責。
除非樓主運氣夠好,否則依圖片的「位置」看來,即使號誌閃黃燈,有停看聽,但您依然沒有路權。對方時速70-80,雙方僅是皮肉傷,運氣真不錯啊!他肯定是有減速的,仍避免不了和樓主撞上。坦白說,這場事故對於他的感受是真衰小......樓主幾乎是全責了。除非運氣依然好到警方的初判表認為對方要負點責任。例如違規超速沒煞車沒注意等等.....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騎到接近雙黃線的地方稍微停一下看右邊有沒有來車確定沒有後一轉回頭要騎時突然就被一台騎在快速道時速7.80的機車撞上 你停在馬路中間耶大大,先不管對方車速多少那邊可以停車嗎?然後7-11的位置絕對看的到左右側來車甚至100公尺外都看的到,所以就是你沒在看車~有保險就賠一賠吧,再包個紅包給人家如果要爭到底就互告傷害吧
這個基本上路權是對方的,肇責你絕對佔大頭,以前我沒違規,只是十字路口沒紅綠燈,還打方向燈最少等了3分鐘(車流量大),最後家人覺得沒車了,完成轉彎車身都進巷子一半,剩一點車屁股被機車撞,法官只說了一句「管你等多久,被撞到就代表你安全距離保持不夠,安全距離夠了,管人家騎多快都撞不到」,被判7成以上肇責,基本上對方損失我全賠了,連已經有多年病史的醫藥費也要賠,(法官說:他雖然手神經一直麻麻的,也有多年病史,但是這次車禍加重開刀,所以這個醫藥費也全吞了)...供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