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狀況卻十分複雜 各說各的 想上來詢問大家的看法
地點:瑞湖街民權東路六段巷口


狀況:我方在前方 黃燈左轉(這裡我承認不該闖黃燈),但我轉到路口時被後方直行外送員追撞我的左側,造成我跟我女友多處擦傷,對方手指也受傷。另外因為是單線道所以我在決定要左轉時就有靠雙黃線並且打左轉燈
目前警方初判結果為 對方疑似超速 做筆錄時供稱騎60,我方則是應注意未注意
但由於對方表示我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因此不打算和解並且強調我為100%肇責(我主動去詢問解決方式因過程中無任何關心等)
所以想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我是否真的理虧
附上初判結果與事故圖給大家參考


最後想問問有沒有人剛好於7/31 晚上10點 在瑞湖路與民權東路六段15巷路口有錄到案發過程
若有不知道能否跟您要當下的行車畫面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