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之前汽車被從後方酒駕追撞後,目前在談和解
1)對方提出金額和解,車歸他
2)對方要我先給他戶頭轉帳後,在找時間簽和解書
我的疑問是
1)車子沒有修復,不是不能過戶嗎?
2)對方說在和解書註記清楚就好
3)對方看起來沒錢修車了,至少要等一段時間,我車就直接交給他,我很危險,因為還在我的名下
4)有爬文說到監理站辦理停駛,同一天在辦理讓渡,但查到的文章蠻久了,不知還適用現行法規嗎?
5)這是我個人私心,會希望原車牌我可以留做紀念,再說我也不希望對方之後繼續使用我的車牌號碼
請問各位有相關經驗嗎?
leoliou wrote:
那你得要先報案,不小...(恕刪)
都已經報案了停紅綠燈被後方酒駕追撞
後續有查到,似乎10年內車子免驗,我是6年車,去年年底有驗過車。
結果剛剛發生一些事情,對方打來語帶威脅...氣死了,可能又在喝酒了吧...

一抹淺藍2508 wrote:
各位先進好,之前汽車(恕刪)
一抹淺藍2508 wrote:
※11/03更新
剛剛原廠的人員打電話給我,說內傷相當嚴重,車室潰縮、後座腳踏那底盤爆開、大樑車體主結構都有傷到。不建議再修繕,因為主結構有損傷,即便修復了,之後也不能再提供原本的功能,原廠也有吃驚,外表看起來不太嚴重,拆開來要估價時,才看到內部結構受損的狀況那麼嚴重,原廠意思是說估價完會達到推定全損,之後會把報價單給保險,之後我打算找車輛鑑定委員會鑑價,去提出刑事肇責的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你的問題簡直鬼打牆,
你另一篇已經PO原廠估價完達到推定全損,
既然這樣就是直接保險處理賠償剩餘的價值,
為何還需要和肇事車主處理,
繼續牽扯只會處理到超乎你自己的想像.....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