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是因為妨礙到路權,我沒有慈悲為懷的心態,我只是享受國家賦予我的檢舉權!
同樣的,我也會圖方便違規,但是我沒有雞掰到讓別人要檢舉我。
我會交通違規,但違規的時候沒有人,那些被開單的人心裡會不會更不開心一點?
有何不同?這只能從長眼與不長眼來區隔了。
當兵是男人應盡的義務,傳宗接代是陰莖的義務,兩者也不同。
警察不能全時維持交通秩序,靠的是民眾的自律與全民的力量。
現在流行全民國防,交通也應該全民維護啊!這樣交通才會超過一百分!難道要當渣男?
當有人違規妨礙你時,你會當場喝斥?撥電話給110還是錄影檢舉?
台灣人善良,但交通文化素質極差。通常交通案件最後雙方都會撕破臉,何必當初呢?
紅燈,沒車可通行。綠燈,沒有人闖紅燈可通行。黃燈,怎麼開都行!
可見疫情沒完全有影響台灣,台灣錢淹腳目,不然怎麼每天違規的人這麼多?就是錢多啊!
違規是你的決定,檢舉是我的權利,繳錢方能治療愛違規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