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之前因為跨越雙白線而遭檢舉,最近收到罰單要去繳錢,但卻發現原路段的雙白線被塗銷了,變成虛線,這樣罰單有機會撤銷嗎?
有沒有類似的例子?
-以下12/19更新-
感謝大家回覆。
我之所以會想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以前公民課’好像’有教過法律(查了一下好像是刑法)若是有修改的話,針對正在處罰的人是可以以較有利的法律來做處置的,所有才有此疑問。
但我也不清楚這種交通處罰是屬於什麼法,才想上來問大家的意見及想法。
謝謝!
junsport1983 wrote:
通姦除罪了
以前被法官判通姦罪的是不是要集體申請國賠了?
法律不溯及既往,過去已經完成執行的裁罰,無法補償,
但尚未執行完畢的裁罰即刻失效,刑期未服滿之3男2女立即釋放。
若罰款已繳納,裁罰執行完畢,不可能拿回。
樓主遭裁罰後,標線即進行變更,變更原因若屬「先前的標線劃設不當」,
裁罰尚未執行完畢者,尚未繳罰單,應可比照慣例,即刻失效。
若標線變更原因並非原標線劃設不當,而只是道路重新規劃或施工,
則無關道路劃設疏失,原本之裁罰,仍屬有效。
我認為樓主應該先去瞭解,標線更改的原因,
若因原標線設計不良,便不能歸咎駕駛。
如此便有機會申請撤銷。
若非關道路設計疏失,也不是標線承包商標錯線,
罰款還是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