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科大情侶遭撞亡」父批超速 檢警現場勘驗結果出爐

「虎科大情侶遭撞亡」父批超速 檢警現場勘驗結果出爐
謝文哲
2020年12月23日 週三 上午9:08
高雄市前鎮區20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3歲UBA虎科大陳姓隊長陪同蔡姓女友南下慶生,騎車時與汽車發生碰撞,導致2人重傷身亡,隨著行車紀錄器曝光,以及檢警現場勘驗,結果已出爐。

21日警方初步調查,陳男疑似沒有依照規定兩段式左轉,直行的林男疑似未注意前車狀況,導致死亡事故發生。對此,陳男的父親強調表示,兒子沒有違規,有「等二段」才轉,並曾以327字長文強調,車禍起因是汽車超速所致,不是兒子違規兩段式左轉。

根據《ETtoday》報導,檢警警方重回現場勘驗,最新調查指出,陳男與林男在雙方疏忽下導致事故發生,確認發生意外的T字路口畫有機車待轉區,並且有「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標誌,路權屬直行車輛所有

據行車紀錄畫面顯示,林男開車行駛在內線快車道,行徑瑞田街口時,發現一輛機車要左轉,雖立刻向左偏,但已為時已晚,撞上準備左轉的陳男,接著雙載機車噴飛,畫面怵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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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超速是提高肇責過失比例,
但是肉包鐵的機車卻是晚七天回家,
更何況還拖一個無辜的女友墊背.
機車騎士老爸應該沒有在事故路口實地看清楚,
所以才強調小孩沒有違規,
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
標準某些台灣人的心態
有問題
都是別人造成的
自己的小孩都沒錯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超速撞死人都有路權判決超速的沒罪了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20022
台灣就應該要這樣朝向路權判決來走
而不是有人受傷或死了路權就算對也是吃虧的一方
這樣大家才會按照交通號誌騎開車
不然總是想著反正我肉包鐵我受傷撞我的一定吃虧就在路上為所欲為難怪她媽的死垃圾三寶一堆
roward wrote:
超速撞死人都有路權判(恕刪)


肉包鐵就這種"我肉包鐵我最吃虧"的心態所以對交通規則最無視
現在還敢用兩段式左轉去搶四輪路權
這不是階級仇恨導致的心態不平衡,甚麼才是?
活在這個社會的大人都很會說謊
因為說謊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
把錯說成對的
沒錯
我要說的就是這位父親在說謊
他說過的謊造就了孩子今天的下場
隨心所欲的轉彎
馬路如虎口當耳邊東風
結果就是眾所皆知的死亡
我過馬路一定把自己的感知放大到最大
沒錯
我是敏感個性的人
但是這個性讓我好好活到今天
不管兩輪還四輪
不管路權誰對誰錯
最後的勝利屬於活著的人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我是主張廢除二段左轉的那一派
最少也要改成同步
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二段左轉或直接左轉
你車速慢的或是只敢騎在外側車道的,就乖乖二段左轉
你有把握變換車道騎到內側道的,才有資格直接左轉

但前提是政府要嚴格取締機車不排隊直接要插隊到最前面左轉這種行為
最近二起死亡車禍,台南的跟這起隊長的
都是一個樣子
到底是誰教你們這樣騎車的?
還是說大家說的高雄式騎車(開車)都是這樣隨心所欲?
你要直接左轉
就是依照開車的做法
先行駛在中線車道
打方向燈提早切換到內側道排隊等左轉
而不是像現在一堆機車都是到了路口才來要橫切馬路切到內側要左轉
這種行為就是找死
就跟這位台灣隊長一樣

他就是沒有待轉
也不提前切入內側道
才造成這起事故的

他父親講再多都無法改變他兒子違規的行為
不能再有甚麼死者為大的講法了
就是違規,就算你想直接左轉也請跟汽車一起排隊左轉
我覺得直行的汽車真的很可憐
碰上這種垃圾騎士
還帶自己的女朋友一起自殺
你在孝順都改變不了你就是違規害死自己跟女朋友
還搞死了直行車的駕駛
機車很早就打了方向燈至少打了3-4秒 ? 估計雖然沒轉頭但是會從後視鏡看後方車子

又因為機車以為自己有在前進,沒去料到後方有更快的車子追上~還以為沒有車(不知道汽車有沒有開大燈)

2秒前看的後方沒車,不代表2秒後沒車,可惜估計錯誤,又太相信後視鏡(自己)

這種切法我自己肯定閃不過,好奇汽車有沒有剎車

運氣不好啊 汽車比其他車輛快太多~

我自己在鄉間道路,也偶爾遇到阿公載阿罵~有打燈~但不轉頭~不看後視鏡~不管你有沒有汽車
直接切到對向車道,甚至在我前面擋了5.6秒
副駕駛都會問...為什麼我不咖啡

總之隊長問題最大~但是汽車一定會有責任(至少從判決)
因為比旁車快太多,又對方有打燈但他(要是?)沒煞車的話就.....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小孩都是父母教出來的。

爸爸認為沒有錯,

小孩這樣騎就不意外了

當然也是認為沒有錯。才會這樣轉過去
這案例即使沒有兩段式規定,機車、汽車要切換車道,直行車的路權依舊是最大。
一群無聊又沒法律常識的網友一直執著在法律該不該繼續規定機車兩段式,討論這種我覺得是在浪費社會成本。

個人發現台灣仍舊有一群用路人根本就把直行車路權這天條拋腦後,愛切就切,甚至還不打方向燈。常常路上發生的輕微碰撞都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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