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
機車誤闖高速公路, 被警察攔截下來以後
被開了一張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事實 第33條4項00款
機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普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我看網路上的罰鍰金額是3000~6000元
請問有明確的數字嗎?
如果是因為GOOGLE導航引導錯誤, 而不小心誤闖的, 請問能有申訴空間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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