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開車被按喇叭 魚市男工人駕車擋道判拘役40天

不滿開車被按喇叭 魚市男工人駕車擋道判拘役40天
2021-07-06 09:17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21歲賴姓魚市男工人今年2月間和楊姓計程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賴不滿被楊按喇叭,駕車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多次切換車道並涉嫌停在計程車前方阻礙楊直行,楊報警法辦起訴。台南地院依賴觸犯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說,賴於今年2月27日下午2點多,駕駛轎車沿中西區府前路由東向西方向,行經府前路與中華西路二段交岔路口處時,適楊駕駛計程車由府前路欲左轉中華西路二段,賴未行駛於左轉專用道依序等待左轉,貿然自楊車輛右側與其併排左轉至中華西路二段。

楊認為此舉危險按鳴喇叭示警,賴心生不滿,駕車左轉至中華西路二段後,加速切換內車道行駛於楊車前方,楊隨即切換至外側車道。賴馬上右切至楊車前方,接著無故停車在楊車前方達數分鐘後,楊倒車向右切至慢車道,賴隨即向右切至楊車前方,無故停車在楊車前方達數分鐘,經楊報警法辦起訴。

法官審酌,賴僅因不滿被害人突短按喇叭示警,不理性控制自身情緒及行為,駕車多次切換車道並停在被害人車輛前方阻礙他直行,妨害被害人駕車通行道路權利,所為不足取;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從事魚市工作、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情狀,量處其刑。
********************************************************************************************
在社會走跳,
做事不要太衝動,
滿街都是監視器,
超過一半的用路人有裝行車紀錄器,
逞英雄很難不被發現。
這種貨車駕駛的腦袋就是低智商,

停在人家前面,

也不拿個球棒揮一下,

就被易科罰金四萬元。

拿個棒球揮一揮,

不會起訴,頂多危險駕駛12000元,

還賺28000元哩。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曉得 wrote:
台南地院依賴觸犯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恕刪)

40天而已 蹲一下就過了
免得繳罰金 給國家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