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點 南投中寮139縣道
騎士認為女警架設機器取締超速是偷拍上前錄影質問引爭執
女警見狀起身制止表示
【我們在執行公務,你不能給我們拍】
騎士後來向警政署投訴
當事草屯分局回覆
【女警有依規定在前100公尺到300公尺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並沒有用偷拍手法陷民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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