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出車禍,我方無肇事,左手手腕骨折,右手大拇指骨折,休養1個月至2個月,日常生活都需要別人協助,這樣我精神賠償大概可以要求多少才合理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83588831
                                                    
            文章段落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83589331
                                                     
                                                    個人積分:12192分
                                                        文章編號:83589572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83589618
                                                    給你個案例:
前年前我老婆騎車被突然從地下室出來到馬路的汽車撞到,我老婆擦邊球的去A到汽車車燈飛出去,還好我老婆騎車車速不快,身上只有2~3處的「小」黑青」沒有任何流血,機車只有1邊拉桿彎掉和車殼磨損一點點,對方全責,我老婆一般上班族,領2萬多,對方是按摩師父,本來他說免費幫我老婆按摩到好,我氣到你讓我老婆飛出去就算了,還想幫我老婆按摩(到底是那招),做筆錄時,對方老婆還說我老婆騎很快,我就直接說你眼睛會測速嗎?亂講我就提告誣陷喔,然後對方當事人就說沒有啦,最後我開10萬,然後開調解兩次,最後直接6萬(含強),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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