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馬路如虎口(恕刪) 不管有無路權, 到了路口就要減速! 許多人不信, 不肯減速反而加速 ==二條腿走路或快跑的, 二輪自行車或機車, 四輪或大型車, 全部有三寶! 一旦上路就眼睛放亮點, 自求多福!
分析北市這8起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原因,有2件是自行車[違規]穿越道路肇事,致機車騎士死亡、2件行人[違規]穿越道路遭碰撞死亡、1件開啟車門不當致機車騎士死亡、1件倒車未注意致後方行人死亡、1件汽車未待左轉箭頭亮起即[搶先左轉]致機車騎士死亡、1件自行車[酒後騎車]且違反號誌穿越路口遭車輛碰撞死亡。很多違規陣亡的,還有一個酒駕,這很符合社會期待阿..........不奇怪啊,有甚麼好當新聞的,以上根本日常,25天 [才] [才] [才] [才] 8人 才奇怪吧。
daniel8904009 wrote:所以廣設禁行機車、綠漆人行道、縮限檢舉微罪不罰我國的道路規劃就是個笑話 對的,中央政府居然提案,人行道違停,禁止檢舉,目前已三讀通過,等待實施,違規停車在人行道上,推娃娃車的媽媽、坐輪椅不便人士,是要他們走哪 ?中央政府居然不准民眾嘴人行道違停,講什麼可以打 110,啊我如果遇到 20 台人行道違停,也確實報案了,同時避開交通尖峰忙碌時段,結果一台都沒有來處理,你政府敢不敢說,那就下台,不敢嘛,笑死人了,報案沒有用,然後禁止人民嘴交通,無恥,去吃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