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有個違規項目 罰金是600~1800元
那到底是怎去決定
何時罰600?
什麼情況罰900?
什麼狀況又是罰1800?

誰決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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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白虎哥 wrote:
例如有個違規項目 罰...(恕刪)
現行犯最重啊~
01白虎哥 wrote:
例如有個違規項目 罰(恕刪)

那是逾期的罰款
期限內罰款600
逾期到30日內就變900
30日~60日就1800
60日以上也可能1800
以上金額要看裁罰基準表

所以新聞說最高可罰多少,都是唬爛的,期限內到案繳納就不罰那麼多
罰鍰金額依據裁罰基準表規定
darkedmund wrote:
那是逾期的罰款期限內(恕刪)


可是我開車買個早餐紅線臨停被檢舉 罰300阿

去查法條它說可以罰300-600

如果我停在路中間 擋住車流是不是就變600?
直接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01白虎哥 wrote:
可是我開車買個早餐紅線臨停被檢舉 罰300阿

去查法條它說可以罰300-600

如果我停在路中間 擋住車流是不是就變600?



以你紅線臨停,是違反第55條第三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這條
金額300是期限內繳納,越右側越貴的是逾期繳納,最多罰到600
直接停路中間擋住車流也不會用同條直接罰600,會變成用別條罰

但有的罰額不同是看車種
如下面的併排臨時停車
機車跟汽車起跳價不一樣
所以被罰多少都要對照這個基準表
01白虎哥
感謝 原來還有個詳細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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