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車應禮讓直行車 千古不變的道理

破口大罵


沒撞上去怎麼讓法官判誰對誰錯?

臺灣人最常講撞到了再說,

這沒撞上去只能嘴巴罵一罵,

對違規的人來說又不痛不癢。
人都是自私的

都想著自己方便

還有 一堆摩托車吵著要廢除兩段式左轉
就想著 如果廢除兩段式機車左轉
又會多發生多少油門在手天下我有的左轉機車 被攔腰撞上的悲劇

人的劣根性 就是 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 都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倒楣
罵這麽難聽的, 左轉時會禮讓直行車嗎
晃神自撞


罵有啥用,就撞上去啊!!
反正對方要是保險有保夠,就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就好,不是很多人都這種觀念嗎??
yoshiyoyo wrote:
人都是自私的都想著自(恕刪)


絕大多數事故都是駕駛不遵守規定而發生事故,跟機車需不需要兩端左轉無關,不要動不動就扯這個!

yoshiyoyo
我不需要你幫啊 你顧好自己就行了
不是哦,當無專用燈號時,左轉車都是【找空子】轉彎,直行車一定一直衝不讓的。反過來也是,當直行車少,左轉車一長串時,有看過轉彎車停下來給直行車先過的嗎?沒有。吾人試過直行一直開,結果對向左轉的車就愈來愈早轉,就是想先從你前面切過去。
這裡不是講規則,這是道路叢林法則
這時候因為是四輪對決就沒人扯用生命捍衛路權了,明明都已經變成轉彎車流了,硬要衝
bradia wrote:
這裡不是講規則,這是道路叢林法則

這是先來後到原則
直行車少, 左轉車多時
【有空子】左轉車當然就會順著車流一直轉
後來的直行車理論上就是要等車流結束或【找空子】再繼續走
除非左轉車流自己截斷
以前的交通規則, 是有這麼一條但書的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但後來被刪掉了
我猜是因為即便如此雙方仍在爭道, 畢竟直行車煞車需要距離
以"尚未進入交岔路口"做為切點安全煞車距離根本不足
索性就把這條但書刪掉了
只是以現在的規則若後來直行車仍欲與左轉車流爭道
要求左轉車流截斷讓道
不願提早煞車而相撞發生事故, 我不覺得直行車肇責可以比較低
因為有"蓄意"之嫌, 法官在心證上怎麼判就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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