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檢舉已經超過15天
查詢案件 已分文
沒有寫結案,這樣正常嗎?(彰化市)

正常最多是幾天才有結案?
文章關鍵字
我曾經有將近兩個月才收到舉發成功通知
台灣老闆認為設計師不值錢,所以他們產品設計就不值錢
兩個月內,你去估狗就知道了
一個月內舉發都正常,

按照規定要二個月內舉發,

好一點的員警 10 天內舉發,

很認真的,或他剛好有空弄,就 1 ~ 6 天內舉發,

我個人喜歡員警不必太快舉發,

一個月後再舉,

有原因的。
DomaniLin
請問規定要二個月內舉發的條文在哪裡可以查得到~
Jack 你好棒
可能是下面這個,但法規改來改去,我就只提供給您,不查是否仍有效 : 道交處罰條例第90條:「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2個月不得舉發。」
原因在於:

晚一點收到紅單,
行車記錄器的存檔,
大多被洗掉了,


然後就會乖乖的去繳費。



所以有經驗的都換裝512M,
如果可以,1G也願意試試的。

foxconn360d
大大是不是寫錯單位了?512M大概只能錄幾十分鐘吧?
Jack 你好棒
正解,可免除我部份的麻煩,不過,我的鄰居好像水準還可以,檢舉二次後就沒再見過了,只有一台檢舉了三次,遇到特地去換記憶卡或新機器,想報復我的人應該不多,但還是小心為上。
黑灰白 wrote:
第一次檢舉已經超過15(恕刪)
正常,通常最快是三個星期
平均約四到五星期
慢一點的有拖到快兩個月的...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黑灰白 wrote:
第一次檢舉已經超過15(恕刪)


彰化市很正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