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最新要求社區規劃充電車位,必須每層皆設置公用電錶,同時需擴大配電室面積,100瓩僅約能供14輛電動車同時充電,且地下室車位每層動輒50個以上,估計契約容量每月須分攤約10萬元公用電費,由於高雄新大樓紛紛規劃全平面車位,地下室不乏開挖5層甚至到地下7層,等於規劃電動車位,社區公用電每年負擔約600萬元至840萬元,高額公用電費幾乎讓建商「嚇到吃手手」! https://house.yahoo.com.tw/news/綠能充電車位規劃新潮流-來不來電都傷腦筋-203000839.html
樓主僅截一句話來當標題,容易讓人誤解。原文內容大致為:大電力的設備需申請適當的契約容量,台電依照申請的契約容量來收費。內文上沒有多收電費的問題。由於牽涉大電力的分配與 調度,所以針對大電力需求的客戶要求申請契約容量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