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行駛於國道一號高雄九如交流道下迴轉道在最右側等待右轉九如路,該路口有紅燈右轉燈(黃色拖吊車那道)當時路口兩位義交在右轉燈尚未亮起前不斷指揮要我提前右轉.距離右轉燈亮起至少還有10-15秒.此時我該轉嗎?萬一後車檢舉我闖紅燈我還要自己去申訴嗎?
照做就是了義交在交通法規上有交通指揮權遵守他的指揮,若因此發生事故你不會有責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