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早看了幾位大大的建議先繳罰單,剛剛去了趟7-11打算先繳掉罰單,後來發現無法印單繳費,看來應該只能等申訴結果出來了,感謝大家提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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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收過兩次未打方向燈被檢舉的罰單後,我自認為一直很小心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這件事
但在5月底時又收到了一張5月初被檢舉,高速公路上閘道時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罰單,罰單上附了幾張方向燈未亮的照片,由於過了快一個月行車記錄器根本沒存那麼久,讓我無從查證
我很納悶到底是我真的又疏忽了,還是這個檢舉有問題??
於是我5/30上網做申訴,註明我想要看到完整的檢舉影片(讓我被罰的心甘情願),但今天7/1了我上網去查詢還是停留在查證中
罰單日期到7/4,請問大家這張罰單我到底該不該去繳呢?還是等到申訴結果出來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