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天堂區的違規認定如此寬鬆啊給的是影片,影片,影片原來這樣不算闖紅燈啊,就算第一張15秒紅燈時越線,在停了8秒紅燈後直接開過路口還不算闖紅燈?不意外啦,這區就是回覆我跨槽化線是正常行駛,停路口轉彎處說沒拍到紅線貫穿車子的那一區(台南....新的化外之地)
回覆給承辦看看吧不然就是改成紅燈越線依據交通部108年2月11日重申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有以下三種情形均視為闖紅燈:(一)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二)在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如網狀黃線區),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三)在無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車身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者(如停在行人穿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