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充看完留言感受-------
看了眾多留言,我想講的是:
違規事實我知道,我也沒有刻意蛇行,不要一直腦補劇情,
仔細回想實際狀況應為>>
看到左側貨車打睏>>於是靠路肩(有打方向燈)
忽然驚覺前方有停貨車再往左(被檢舉這一個),無打方向燈,
後方機車覺得我忽然切入礙到他而檢舉,
其實... 路邊就有違規停車,我也是為了閃車切出來,
當天風和日麗也不是上下班時間車很少,車速也很慢,
這樣就不開心檢舉也是認了,希望他之後可以多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就好
我一直相信著事出必有因,我從此之後一直都有打方向燈(原本就會打),就算一個人都沒有,
之後可能就因為這樣避免掉了一些罰單和車禍
也看了馬路上9成騎者和警察騎車,穿越白線也都沒再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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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第一次被檢舉,
但始終覺得這個檢舉有點莫名,
想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哥大姊解惑,
如果無法申訴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或是有申訴空間也拜託幫忙給個意見 ,
任何回覆、意見都很感謝!
實際情況大致如下:
左上圖行駛中貨車可能再打睏,
已經整個開到機車道上.
安全顧慮上我選擇了離他遠一點,
所以跟在此貨車已經一陣子了(圖1已跨越了機車道右邊白線,補充此時第一次應是有打方向燈,
不然罰單應該是二次違規)
剛好遇到前方有另一大貨車路邊停車(右下圖),所以慢慢切回去機車道上(違規已成事實)
當時其實切過白線時是很長一段距離,從四張圖可以看出並不是惡意蛇行,
是有一段距離慢慢回歸機車道,可能為了躲避前方打睏貨車,所以我的行車速度很慢,
導致後方機車不爽檢舉了
另外補充:
該地段是在鄉下,時間是平日下午2-3點
(雖然可能對申訴無幫助,但是還是要說明一下)
上網看大部分人都是從機車道跨到汽車道被檢舉,我這個是從路邊跨到機車道也算是在檢舉此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