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囉唆,大家看圖說故事吧。
檢舉內容:
○○○-○○○○銀色自小客車併排停車,並且整部車佔據機慢車道。
回覆內容: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該車輛係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或臨時停車之態樣非屬併排停車,非屬新修正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項目,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辦理,建議您亦可打110報案檢舉處理,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舉信箱網頁。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分局承辦人(隊長○○○)聯繫,電話:(06)○○○○○○○轉○○○○,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分局 敬啟

